绿城集团铝合金系统门窗设计施工导则_44页_2012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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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GTS 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GTS GTS 7200272002- -20122012 铝合金系统门窗设计施工导则 20122012- -1111- -2 26 6 日发布日发布 2012012 2- -1 12 2- -0 01 1 实施实施 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 GTS72002-2012 I 前言 本标准在严格按照相关国家规范和技术规程的基础上,结合绿城集团项目特点,明确 和规范了铝合金系统门窗的设计、安装、验收要求,为绿城房产集团项目采用铝合金系统 门窗提供技术依据。 本标准编写目的是为了加强绿城房地产集团铝合
2、金系统门窗设计施工质量,在安全适 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的目标下,进一步推进工程精细化管理,从而提升绿 城集团产品品质,特编制此技术导则。本标准亦收录了目前常用的国外铝合金系统门窗产 品参数,可供集团设计和工程人员参考。 本标准为绿城集团建安技术管理手册 (拟定中)引用标准之一。对应绿城集团 建安技术管理手册条文等级要求,标准条文前置符号样式说明如下: 符号 条文性质 说明 强制性条文 项目公司必须严格执行且集团公司作为检查评估必备的关键条文 评估性条文 项目公司必须严格执行且集团公司作为检查评估必备的一般条文 奖励性条文 鼓励项目公司尽量执行且集团公司作为检查评估奖励的条文 无 一
3、般性条文 项目公司原则上必须执行的一般性条文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自 2012 年 12 月 1 日起实施,实施时间为 2 年,下次标准适宜性 评审日期为 2014 年 12 月 1 日。 本标准由集团总工程师办公室起草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洋、郭之蒙 本标准顾问人员及单位: 绿城集团总工程师办公室:孙国梁 杭州绿城锦玉置业有限公司:顾建明 浙江绿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张春梅 德国旭格幕墙门窗系统有限公司 日本 YKKAP 门窗系统有限公司 比利时瑞纳斯铝业有限公司 挪威海德鲁建筑系统有限公司 II 目录 1 总则 . 1 2 主要材料 . 1 2.1 铝合金型材 . 1 2.2 玻璃
4、 . 2 2.3 密封材料 . 3 2.4 五金件、紧固件 . 3 3 系统设计 . 4 3.1 一般规定 . 4 3.2 抗风压性能 . 4 3.3 水密性能 . 5 3.4 气密性能 . 5 3.5 热工性能 . 6 3.6 隔声性能 . 6 3.7 安全性能 . 7 3.8 连接性能 . 7 4 加工制作 . 7 4.1 一般规定 . 7 4.2 工艺控制要点 . 7 5 安装施工 . 8 5.1 一般规定 . 8 5.2 施工准备 . 8 5.3 门窗安装 . 9 5.4 玻璃安装 . 10 5.5 成品保护要求 . 11 6 工程验收 . 11 6.1 一般规定 . 11 6.2.主
5、控项目 . 12 6.3.一般项目 . 12 7 引用文件 . 14 GTS72002-2012 III 8 附录 . 14 附录 1GTR72002-01 绿城集团铝合金系统门窗工厂检查表 . 15 附录 2GTR72002-02 常用国外铝合金系统门窗产品参数汇编(2012) . 17 GTS72002-2012 1 铝合金系统门窗设计施工导则 1 总则 1.1 本标准适用范围为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集团公司”)全资项目公司、 控股项目公司及参照绿城管控模式的参股项目公司,其余参股项目公司可参照执行。 1.2 本标准所称“铝合金系统门窗(以下简称“系统门窗” ) ”是指门窗各个子
6、系统的所有 材料(包括型材、玻璃、配件等)及技术方案具有整合性和专属性特点,通过系统化设计, 利用专业的加工设备和安装工具,并按照标准化工艺加工及安装的门窗。 1.3 系统门窗相对于普通铝合金门窗而言,能提供更为可靠的气密、水密、抗风压、保温 节能、隔声降噪等性能,并能适应标准化生产要求。各项目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包括产 品定位、立面效果、地区环境、性能要求和成本目标,对普通铝合金门窗和系统门窗进行 综合的技术经济效益对比,考虑是否选用系统门窗。 1.4 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在系统门窗厂家加工期间,应按照附录 1绿城集团铝合金系统 门窗工厂检查表 (GTS72002-01)及绿城集团建安技术管理
7、手册的检查要求对系统供 应厂商加工厂进行监督考察,保证到场系统门窗的质量。 1.5 对于参加绿色建筑认证或住宅性能评价的项目,宜优先采用系统门窗。 1.6 系统门窗的设计、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 1.7 系统门窗的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 15 年。 1.8 系统门窗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10 年,主要材料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15 年。门窗渗漏水 保修期浙江省内不低于 8 年,浙江省外不低于 5 年且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 1.9 系统门窗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验收、维护等除符合本规定要求外,还应符合国 家及当地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2 主要材料 2.1 铝合金型材 2.1.1 系统门窗所用铝合金型
8、材的牌号、状态、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尺寸允许偏差及外 观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第 1 部分:基材 (GB/T5237.1)的规定。 型材横截面尺寸允许偏差应选用高精级或超高精级。 2.1.2 系统门窗主型材的壁厚应经计算或试验确定,除压条、扣板等需要弹性装配的型 GTS72002-2012 2 材外,门用主型材主要受力部位基材截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小于 2.0mm,窗用主型材主要受 力部位基材截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小于 1.4mm。 2.1.3 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GB5237.25 各部分 要求外,效果应符合建筑设计师要求,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表 1
9、 1 表面处理最小厚度要求表面处理最小厚度要求表表 品种品种 阳极氧化阳极氧化 阳极氧化加电解着色阳极氧化加电解着色 阳极氧化加有机着色阳极氧化加有机着色 电泳涂漆电泳涂漆 粉末喷涂粉末喷涂 氟碳喷涂氟碳喷涂 表面处理 层厚度 膜厚级别 膜厚级别 装饰面上最小局 部厚度(m) 装饰面平均膜厚 (m) AA15 B(有光或亚光透明漆) S(有光或亚光有色漆) 60m 40m(二涂) 50m(三涂) 2.1.4 铝合金隔热型材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建筑用隔热铝合金型材穿条式(JG/T175) 、 建筑用硬质塑料隔热条 (JG/T174)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穿条工艺的复合铝型材其隔热
10、材料基材应使用聚酰胺 66(PA66) ,隔热条强化物应 选用玻璃纤维,且含量宜为 25%,严禁使用 PVC 材料; (2)浇注工艺的复合铝型材其隔热材料应使用高密度聚氨基甲酸乙酯(PUR)材料; (3)连接部位剪切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应符合欧标隔热金属型材-机械性能-要求、验算和评估试验 (EN14024-2004) 要求 2.1.5 系统门窗活动扇所用隔热条宜全部采用形断面。 2.2 玻璃 2.2.1 系统门窗可根据功能和设计要求,选用符合浮法玻璃 (GB11614)的建筑级浮法 玻璃或以其为原片的各种加工玻璃。玻璃的品种、厚度、最大许用面积应符合建筑玻璃 应用技术规程 (JG11
11、3)的要求。 2.2.2 系统门窗用安全玻璃必须有强制性的认证标识, 并对国产玻璃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 对进口产品提供商检证明。 2.2.3 中空玻璃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空玻璃GB/T11944 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 下列规定: (1)中空玻璃的单片玻璃厚度相差不宜大于 3mm; GTS72002-2012 3 (2)中空玻璃应使用加入干燥剂的金属间隔框; (3)中空玻璃产地与使用地海拔高度相差 800mm 时,宜加装金属毛细管,毛细管应在 安装地调整压差后密封。 2.2.4 采用低辐射镀膜玻璃的系统门窗,所用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 (1)真空磁控溅射法(离线法)生产的 Low-E 玻璃,应
12、合成中空玻璃使用;中空玻璃 合片时,应去除玻璃边部与密封胶粘结部位的镀膜,Low-E 膜层应位于中空气体内; (2)热喷涂法(在线法)生产的 Low-E 玻璃可单片使用,Low-E 膜层宜面向室内; (3) 采用 Low-E 玻璃制作夹层中空玻璃时, 离线法生产的 Low-E 玻璃, 膜层不宜与 PVB 胶片接触。 2.2.5 夹层玻璃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安全玻璃第 3 部分:夹层玻璃GB15763.3 的要求,且夹层玻璃的单片玻璃厚度相差不宜大于 3mm。 2.3 密封材料 2.3.1 密封胶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门窗用密封胶条JG/T 187 的规定,密封胶条 宜使用三元乙丙橡胶、硫
13、化橡胶类材料或热塑性弹性体类材料。 2.3.2 密封毛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门窗密封毛条技术条件JC/T 635 的规定,毛 条的毛束应经过硅化处理,宜使用加片型密封毛条。 2.3.3 密封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玻璃与窗框之间的密封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窗用弹性密封胶JC/T 485 的 规定; (2)窗框与洞口之间的密封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硅酮建筑密封胶GB/T 14683 和 丙烯酸建筑密封胶 JC/T 484 的规定。 2.3.4 平开门、推拉门以及面积大于 2.25 平米的固定窗玻璃与框的固定宜采用耐候建筑密 封胶,在满足结构强度条件下也可使用密封胶条。 2.4 五金件、紧固件
14、2.4.1 系统门窗所使用五金连接件,应为该系统专属五金件,不得随意替换。 2.4.2 五金件应满足系统门窗功能要求和耐久性要求,合页、滑撑、滑轮等五金件的选用 应满足门窗承载力要求,五金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门窗五金件通用要求JG 212 的规定。 2.4.3 系统门窗工程连接用螺钉、螺栓应使用不锈钢紧固件。 GTS72002-2012 4 2.4.4 五金件、紧固件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材料或铝合金,黑色金属材料根据使用要求应 选用热浸镀锌、电镀锌、防锈涂料等有效防腐措施。 2.4.5 高层建筑用外平开窗,窗重不大于 50Kg 时,不应使用合页铰链固定窗扇,应根据 窗型、重量、受力状态进行计
15、算,配套使用摩擦铰链进行固定,并须带有防脱落装置。窗 重大于 50kg 时宜采用合页铰链。 3 系统设计 3.1 一般规定 3.1.1 系统门窗的外形、样式、开启方式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要求。 3.1.2 系统门窗应进行精细化设计。设计方应充分考虑成本控制因素,针对不同楼层、朝 向、 空间功能等要求进行区别化设计, 但同一项目不宜采用超过 4 种配置类型的系统门窗。 3.1.3 系统门窗设计时应向绿城集团及其下属项目公司等委托单位, 提供所有门窗的详图, 包括牵引图、大样图、系统节点图(含螺丝、五金等)及施工节点等。 3.1.4 系统门窗设计初步和深化方案,必须经由绿城集团总工程师办公室评审后,
16、方能用 于加工制作和施工。 3.1.5 系统门窗的反复启闭性能应根据设计使用年限为 15 年确定, 且门反复启闭次数不低 于 10 万次,窗的反复启闭次数不低于 2 万次。 3.1.6 系统门窗设计应考虑防窗扇脱落、坠落及防玻璃自爆伤人的技术措施,且充分考虑 人性化设计,考虑方便不同业主人群操作。 3.1.7 系统门窗与幕墙交接部位的设计处理,应按保证立面效果、保证系统性能、保证 结构受力合理的原则进行专项节点设计,节点设计方案应经过建筑设计师评审。 3.2 抗风压性能 3.2.1 系统门窗的抗风压性能应符合铝合金门窗GB/T8478-2008 的有关规定且应符 合建筑设计要求,且设计性能指标
17、不低于 3 级。 表表 2 2 外门窗抗风压性能分级外门窗抗风压性能分级表表 分级分级 1 2 3 4 5 6 7 8 9 分 级 指 标 P3(Kpa) 1.0 1.5 1.5 2.0 2.0 2.5 2.5 3.0 3.0 3.5 3.5 4.0 4.0 4.5 4.5 5.0 5.0 3.2.2 建筑外门窗的抗风压性能 P3 应按不低于门窗所受的风荷载标准值 Wk 确定,且不 应小于 1.0KN/。 GTS72002-2012 5 3.3 水密性能 3.3.1 系统外门窗水密性能指标应符合铝合金门窗GB/T8478-2008 的有关规定且不 低于 4 级。处于台风多发地区的项目采用系统门
18、窗,其水密性能指标不低于 6 级。 ( 表表 3 3 门窗水密性能分级门窗水密性能分级表表 分级分级 1 2 3 4 5 6 分级指标P 100 150 150 250 250 350 350 500 500 3.5 3.5 3.0 3.0 2.5 2.5 2.0 2.0 1.5 1.5 1.0 1.0 0.5 0.5 单位面积 分级指标值 q2(m3/(m2.h) 12.0 10.5 10.5 9.0 9.0 7.5 7.5 6.0 6.0 4.5 4.5 3.0 3.0 1.5 1.5 3.4.2 系统门窗气密性能构造设计宜采取下列措施: (1)合理设计门窗缝隙断面尺寸与几何形状,提高门窗
19、缝隙空气渗透阻力。 (2)按照标准采用合适的密封胶条或密封毛条,选用满足气密性能的型号。 (3)密封胶条和密封毛条应保证在门窗四周的连续性,形成封闭的密封结构,制作加 GTS72002-2012 6 工中穿胶条或毛条应留富余长度,防止以后收缩影响密封。 (4)专业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方案中提出气密性能的保证措施。 3.5 热工性能 3.5.1 系统外门窗保温性能分级应符合铝合金门窗GB/T8478-2008 的有关规定,符 合建筑设计节能要求,且不低于 6 级。 表表 5 5 门窗热工性能分级门窗热工性能分级表表 分级分级 1 2 3 4 5 分级指标(W/K) K5.0 5.0K4.0 4.0K
20、3.5 3.5K3.0 3.0K2.5 分级 6 7 8 9 10 分级指标(W/K) 2.5K2.0 2.0K1.6 1.6K1.3 1.3K1.1 K1.1 3.5.2 参与绿色建筑认证或住宅性能评价的项目,外门窗系统设计还应符合绿色建筑评价 标准 GB/T 50378 或住宅性能评价标准 GB/T 50362 的节能要求。 3.6 隔声性能 3.6.1 系统门窗隔空气声性能分级指标应符合铝合金门窗GB/T8478-2008 的有关规 定,对于住宅项目还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 的相关要求,且不低 于 3 级指标。 表表 6 6 门窗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门窗的空气
21、声隔声性能分级表表 分级分级 外门窗分级指标外门窗分级指标 内门窗分级指标内门窗分级指标 1 20Rw+Ctr25 20Rw+C25 2 25Rw+Ctr30 25Rw+C30 3 30Rw+Ctr35 30Rw+C35 4 35Rw+Ctr40 35Rw+r40 5 40Rw+Ctr45 40Rw+C45 6 45Rw+Ctr 45Rw+C 3.6.2 隔声性能指标应根据项目具体要求进行确定。当项目对隔声性能有较高要求时,可 以采用夹胶中空玻璃、双层夹胶中空玻璃、隔声处理的框扇、加强连接处密封性等技术措 施增强系统门窗的隔声性能。 GTS72002-2012 7 3.7 安全性能 3.7.1
22、 系统门窗的玻璃选用应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113 的要求 3.7.2 系统门窗设计应有防门窗扇脱落、防玻璃坠落、防玻璃热炸裂及防盗安全的专项 技术措施,并在设计阶段向建设单位提供技术说明及检测报告。 3.8 连接性能 3.8.1 系统门窗五金件应可靠连接,并通过计算或试验确定承载能力。 3.8.2 系统窗执手宜采用两点及以上多点锁执手,系统平开门执手宜采用三点及以上多点 锁,系统推拉门窗宜使用钩锁每扇分别锁紧,样式以建设单位现场(或设计)确认为准。 3.8.3 铝合金型材与其他材料的五金件、连接件接触易产生双金属腐蚀时,应采取能够防 止双金属腐蚀的措施。 3.8.4 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粘
23、结宽度、厚度的设计计算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 技术规范JGJ102 的有关规定。 4 加工制作 4.1 一般规定 4.1.1 绿城集团下属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对加工进度计划进行合 理评估,供货安装期间对系统门窗工厂加工进行监督和控制。 4.1.2 系统门窗结构组装与加工应全部在工厂完成。除较大面积开启扇以外,其余开启扇 玻璃装配宜在工厂完成。 4.1.3 系统门窗构件加工应依据设计加工图纸进行。铝合金型材牌号、截面尺寸、五金件、 插接件应符合门窗设计要求。 4.1.4 加工系统门窗构件的设备、专用模具和器具应满足产品加工精度要求,检验工具、 量具应定期进行计量检测和校正
24、。 4.2 工艺控制要点 4.2.1 材料切割精度应符合现行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 (JGJ214)的尺寸偏差要求。 4.2.2 材料切割宜选用专用垫块,保证切割过程中,型材不扭转,角度达到相应的要求。 截料端头不应有加工变形,毛刺应小于 0.2mm。 GTS72002-2012 8 4.2.3 机加工根据具体的窗型,运用专用的冲床及工具,完成排水孔,执手孔。 运用专用的钻模,完成孔的加工。所有的门窗必须用有等压孔。 4.2.4 组角断面应选用系统专用断面连接胶进行连接。 4.2.5 采用 45 度角码或螺接组角工艺的系统门窗,角部应插入专用角码和角部加强件。角 码表面应合理设计导流槽,保证组
25、角胶能充满填实组角。 4.2.6 采用 90 度组角工艺的系统门窗, 应在角部设置加强块等措施保证接头断面的强度和 密封性。 4.2.7 胶条宜采用耐候和耐老化的 EPDM 胶条,使用连续条或用角胶进行连接,且宜采用 压条工艺。 4.2.8 胶条在角部应连续不断并留有总长 1%,保证收缩变形;在合页等部位处,应该根据 合页的尺寸剪除。 4.2.9 胶条断开口宜在窗上口正中部位。装配完成后应整齐均匀,无凸起。 4.2.10 玻璃组装时应采用支承块或定位块。支撑块、定位块的放置应符合系统工艺要求。 4.2.11 开启执手安装位置应合理设计,在满足外观要求前提下,充分考虑不同人群使用需 求。 5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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